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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NAS @你 11月1日起,认可标识使用等要求有新变化

发布日期:2020-10-27


      近日,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发布CNAS-R01:2020《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》及其实施安排的通知。根据通知,该文件将于11月1日起实施。

      详情如下:



各有关单位和人员:

   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秘书处组织修订了CNAS-R01:2020《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》,经批准,现予发布。文件的实施安排如下:

     CNAS-R01:2020《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》于2020年10月20日发布,11月1日实施。2020年11月1日起 CNAS-R01:2019《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》废止。

     CNAS-R01:2020《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》可在CNAS网站“认可规范”

     特此通知。

       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
        2020年10月16日



附件:CNAS-R01:2020《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》

认可规范文件(CNAS-R01:2019与CNAS-R01:2020)修订内容差异对照表



来源: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